第1章 捡来的小姑娘 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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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一卷论坛天幕明天白天继续更新。
雍正十一年。
江南。
宝亲王弘历奉旨巡视官员。
按原定计划,再过七日便该启程回京,可这几天,弘历却始终心神不宁。
书房内。
案几上摆着厚厚一摞地方官员递上来的折子。
弘历提笔批阅,迟迟落不下去。
他抬手按了按眉心,胸口那股说不出的烦闷越来越重。
已经十天了。整整十天,没有欢欢的消息。往常每隔三五日,欢欢总会写信给他。
有时候是抱怨功课太多,有时候是抱怨天气太热,有时候只是画一只歪歪扭扭的小兔子。
可这十天,什么都没有,送来的全是福晋的信。
信里只有一句话。
“府里面一切安好,欢小姐也安好,请王爷安心办差。”
可不知道为什么,弘历总觉得不对,很不对,这种感觉就像有人拿着钝刀,一点点磨着他的心脏,疼得厉害。
五日前,他终究没忍住,秘密派出自己的幕僚陈安,让他绕开王府的人去查。
算算时间,也该有消息了。
想到这里,弘历放下朱笔,从袖中取出一个绣着合欢花的香囊。
香囊已经有些旧了,针脚却依旧整齐。
那是欢欢十岁时亲手绣给他的,针扎得满手是血,依然死活不肯让绣娘帮忙。
他说难看,小姑娘气得三天没理他。
想到这里,弘历嘴角微微扬起,指腹缓缓摩挲着香囊上的花纹。
旁边还放着一件披风,披风也是欢欢做的,针脚笨拙,他带在身边整整三年。
这时,房门被推开。
李玉快步走了进来。
“爷,下面送来的信件。”
弘历头也没抬。
“放那。”
李玉刚把信放下,便听见熟悉的问题。
“陈安的信还没到?”
李玉嘴角抽了抽。
“回爷,还没有。”
心里却忍不住嘀咕,一天十二个时辰,王爷至少问十遍,不知道的还以为查的是皇位。
弘历挥挥手,让他下去,自己随意拿起几封地方官的信件翻看,可一个字也看不进去。
约莫过了一个时辰,门外忽然传来急促脚步声,李玉再次推门,声音都带了点急切:
“爷!陈幕僚的信来了!”
弘历猛地站起,几乎是抢过那封信,拆开一看——
“奴才查了整整一天。宝亲王府近日大门紧闭,奴才费了好大力气才打听到:欢小姐染上了轻微天花,被福晋做主移至郊外皇庄隔离区。那边守卫森严,奴才只查到欢小姐目前并无性命之忧……”
信纸“啪”的一声被摔在地上。
弘历闭了闭眼,深吸一口气,面上强装镇定,又拿起旁边那封地方官的信件,假装继续翻看,可他的手指微微发抖。
李玉站在一旁,大气也不敢出。
忽然,弘历猛地起身,声音低沉带着不容抗拒的决断:“李玉,备马!即刻回京!”
“爷?!”李玉大惊,“可这边的事还没完全……”
“本王说,回京!”弘历的目光锐利如刀,“立刻!”
一行人连夜启程。
马蹄声敲碎了江南的夜路。每次短暂休息时,弘历都坐在临时帐中,反复看着那封信,脸色越来越沉。他一条条下达命令:让留守的官员继续善后,自己则带最精干的侍卫日夜兼程赶回。
后半夜,星光稀疏。
弘历靠在马车里,手里紧紧攥着欢欢的香囊,脑海中不由自主地浮现出许多年前的画面,以及这些年压在心底的种种情愫。
他从什么时候开始对欢欢动了别样的心思?
大概是那次看见她和富恒一起在园子里赏花。富恒笑着和她说话,她笑得眼睛弯弯的模样,让他胸口堵得厉害,嫉妒得几乎失态。
后来,他便找了个由头,让富恒以后少来宝亲王府。
知道自己有了这种感觉后,他便几乎不再去后院了。偶尔去,也只是单纯单纯的睡觉。
他知道这不对——他以后是要坐上最高位的人,怎么能为了一个女子如此沉沦?可他没有办法,自己就是沉沦了。
他不想让欢欢那双清澈的大眼睛染上半点尘埃。他亲手养大的小姑娘,就该一直骄傲、干净、被他护得好好儿的。
弘历闭上眼睛,思绪越飘越远。
雍正五年,十六岁的他奉命去河南赈灾。即将离开灾区时,腿上忽然一沉。
“哥哥……我还饿……我要饿死了……”
低头看去,是一个瘦得只剩一把骨头的小女孩,脏兮兮的小脸,但是有一双清澈得不染尘埃的眼睛。她紧紧抱住他的腿,弘历至今都记得那声音。
轻得像猫崽,仿佛下一秒就会断气。
他让李玉端来一碗热粥。小女孩本想狼吞虎咽,他轻轻按住她的手:“慢慢喝,千万别着急,饿的时间太长, 吃的太急容易生病”
小女孩乖乖地小口小口喝着,但是眼泪啪嗒啪嗒掉进碗里。
“你的家人呢?”
“族人都死了……都饿死了……哥哥,你能带我走吗?我吃得少,也会很多活儿……我还能养鸡,还会种植农作物,还会养花,”
他看着那双眼睛,心底最柔软的地方被狠狠触动:“好。”
小女孩破涕为笑:“我叫陈欢。”
弘历轻轻摸了摸她的头顶,声音温和:“往后余生欢喜……好名字,以后爷就叫你欢欢, 好不好”
欢欢高兴的一边擦眼泪,一边点头。
从那以后,他把这个九岁但瘦得像五岁的小姑娘带回了京,安排在书房偏殿,等他出皇宫有了自己的府邸,又直接让她住在宝亲王府前院。
所有人都尊称她“欢小姐”。
她每日最重要的事,便是给他梳头、磨墨、陪他读书,背诵他写的诗词这些诗词是他最隐秘的,欢欢背诵这些还要进行改正。
小时候的欢欢瘦瘦巴巴随时快要死掉的样子,他费了非常多非常多力气非常多非常多的财力,才把她调养得白白胖胖,活力满满。
后来她慢慢长开,大眼睛双眼皮,皮肤白嫩如玉,嘴巴天然红润,鼻子挺翘,简直倾国倾城都不为过。
身上还带着淡淡的合欢香——那是她天生带来的气息,害得他只要靠近别的女子,那香气就会提醒他:
他是有主的,不能让别人的气息污染了自己身上的合欢香。
这是大逆不道的想法,甚至太过离经叛道。他可以肯定地想,幸亏自己的皇阿玛如今只有他这一个可堪大用的儿子。大哥愚蠢得把自己过继走了,五弟又天生不着调。
若是康熙年间,皇玛法怕是要直接把他禁足了,禁足都是轻的, 估计直接秘密死掉了,
想到这里,弘历的唇角微微扬起一丝苦笑,随即又被浓浓的担忧取代。
“小姑娘……等着本王。你不能有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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